债权人撤销之诉以谁为被告辩护
针对债权人撤销之诉,应当以债务人为主要被告进行辩护。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伴随着受益人或受让人的参与,可以考虑将其列为第三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,当债务人通过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方式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时,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撤销这些行为。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不被持续损害,及时提起诉讼至关重要,并且要注意法定的撤销权时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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